“优乐美”商标被他人申请,在电吹风类别? 喜之郎不干了?_注册 “你是我的优乐美啊。原来我是奶茶啊。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捧在手心了。”这段经典的优乐美广告语,不少人都耳熟能详。 据了解,优乐美奶茶是喜之郎公司于2007年推出的一款奶茶产品。当时,喜之郎公司还邀请周杰伦作为该系列奶茶的形象代言人,为此拍摄广告宣传片。随后,优乐美迅速风靡全国。2011年,“优乐美”商标更是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如今,有人欲申请“优乐美”商标用于“电吹风”等商品上,此举立马遭至了喜之郎公司的不满,一场商标纠纷因此展开。 “优乐美”商标引争议? 2015年6月9日,吴某在“电吹风、厨房用抽油烟机”等商品上申请“优乐美YOULEMEI”商标(以下称诉争商标)。 诉争商标获得初步审定后,喜之郎公司在公告期内提出了异议申请。经过商标异议与异议复审程序,诉争商标未被核准注册。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对于诉争商标格外执着的吴某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诉讼。 据知产北京信息,2020年4月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审理了“优乐美YOULEMEI”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至于诉争商标最终能否被核准注册,只能等进一步的结果出来。 事实上,涉及“优乐美”商标的纠纷早已不止一起。 关于“优乐美”商标 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优乐美”相关商标被申请注册了135件,其中有34件申请人为喜之郎公司,其余的101件由多家企业或者个人申请注册。 检索发现,喜之郎公司是最早布局“优乐美”商标的申请人。自2000年9月8日至2007年06月25日期间,喜之郎公司先后注册了第29类、第30类、第5类、第32类等共13件“优乐美”相关商标。 然而,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喜之郎公司并没有及时全面完善商标布局。直到2010年2月24日,又才注册了多个类别的“优乐美 U.LOVEIT”商标。在这之前,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已经注册了多个类别的“优乐美”商标。 在意识到商标问题后,喜之郎公司近年来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挽救措施。 对于他人注册的其他“优乐美”商标,想必喜之郎公司会继续采取相关措施,不过,其消耗的时间、精力、财力也是不可小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