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别的产品是否可以注册同一商标名称? 你好。只要不是驰名商标,产品类别不同可以申请注册,希望能帮助你望采纳。 我注册的商标名称,拿来做我产品的名称;如果别人也用这个名称来用做他产品的名称,是否构成侵权? 初期应该是构成侵权的,但需要注意,如果商标变成了产品通用名称,会撤销你商标的专用权,别人再使用,就不侵权了。阿司匹林 最一开始出来的时候就是个商标,由拜耳公司注册。是拜耳公司推出的一种解热镇痛药物乙酰水杨酸,后面由于阿司匹林被广泛指代乙酰水杨酸,大家一提阿司匹林就会想到这个解热镇痛药,忽略了这个品牌其他药物。使得阿司匹林被指定为通用名称,拜耳公司最后被撤销了阿司匹林的商标使用权。 通用名称是否能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不同的商品可以注册相同名称的商标吗? 当然,可以选择商标注册的服务类别。我国的商标注册受类别保护。只要所选类别不同,就不会存在商标相似性。商标通过商标局的批准注册后,便拥有专有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是同一类别的重复商标,则肯定会被拒绝注册,因此在注册之前,请务必检查您要注册的类别中是否存在重复的商标。 不同类的产品可以注册相同的商标吗 只要您冷静地分析这种情况,就不要被他们吓倒,您可以解决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事务所不了解的问题: 1.商标按类别进行保护(保护范围按相似的类别划分)。即使两个商标具有相同的类别,并且相似的组不同或不相似,也可以对两个商标进行授权。公司商标与您的商标不同,它们不能对您的商标构成威胁。 当然,也有例外,即它们的商标是商标局制定的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非常难成为)。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在不同类别中受到保护,但它们并没有说是受保护的。不用担心了。 第二,《商标法》规定,存在对已申请商标提出异议的优先权。版权(版权)是一种类型,但是版权是注册主义,并且仅可能需要一致的图形,并且名称也可以具有版权(具有独创性)公司的名称,否则是不可能的),但是一旦需要版权作为优先权,您必须证明创建时间在商标的“申请日期”之前(请注意,申请日期是提交,而不是颁发注册证书的日期),因此,他们的版权证书没有用,因此他们威胁您,他们已经首先注册了商标(以证明创建时间),并且必须申请版权; 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局甚至商标审查委员会可能无法完全采用商标注册和版权注册的组合。法院可能认为这需要根据实际证据进行判断,并且更为复杂; 并且,您说过:“我们的商标名称相同,样式不同”,这将严重阻碍版权作为对商标提出异议或使之无效的优先权。如果两个模式完全不同,则它们将没有机会获胜。 3. 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实施。商标侵权要求侵权方证明其实际损失需要赔偿。如果他们的商标实际用于此类别,则根本不在此类别中您不会受到版权的威胁,因此让他们提起诉讼,在目前的情况下他们就无法赢得版权。 在法律上,它们完全脱离上下文,不必担心,但实际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您现在非常重视自己的商标,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局,让他们发表法律意见,费用约几千元人民币;如果您不太注意,请忽略它们并让它们折腾,或者价格合适,您可以将商标出售给他们。 这是我的个人观点,请参考!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为什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仅此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2113或5261才直接表明产品的质量4102数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1653数量,数量等特征,缺乏鲜明的特征标记,不得用作商标注册。目的是确保商标的可识别性。由于这些标志已注册为商标且缺乏独特性,因此无法区分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例如,“茶壶”是茶具的通用名称。将其用作商标缺乏独特性。消费者不能使用该商标来告知哪个公司生产了“茶壶”。此外,如果其注册商标被允许专有使用,对生产类似产品的其他生产商和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通用名称是否能作为商标注册 它取决于通用名称。如果已向您注册,则与该行业无关,这也是可能的。例如,苹果,他成功在手机中注册了,那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