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要多久 新《商标法》实施以后,撤三的审理时限是九个月。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怎么申请撤销3年未使用的商标、商标三年不用就没了 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主体是原因,以及授权书。申请撤销。 成功或失败,您需要查看文字原因和对方的反馈。 法律基础: 最新的《商标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获准使用的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该商标,有正当理由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最新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66条规定:“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法》第49条规定的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时,应当在提出申请时说明有关情况……。未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没有正当理由的,商标局应当撤销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