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法》第八条规定 楼主您好!选择 ,只有外国具有听觉商标,听觉商标和嗅觉商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并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开心!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和使用此答案)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区别,即《商标法》第十条与第十一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相同 (2)与该外国的名称,国旗,国旗和军事旗帜相同或相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和标志相同或相似,除非得到该组织的同意或不容易误导公众 (4)除授权商标外,它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商标或检查商标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标志相同或相似 (6)有种族歧视 (7)夸张的宣传和欺骗性 (八)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害或具有其他不利影响。 第11条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1)仅此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征 (3)缺乏特色。 前款所列标志在使用后具有鲜明的特征,易于识别,可以注册为商标。 禁止将其直接用作商标,不允许将其注册为商标,也可以将其用作商标,但不受保护 如何答辩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